关于开展劳保费清退返还百日行动的通知

陕建造价发〔2022〕40号

各市(区)劳保统筹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劳保费用清理返还工作,确保项目应返尽返,现决定从7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劳保费清退返还百日行动,该次清退行动针对项目不清、资料不全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核实完善,进一步推进劳保费项目清退返还进度。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做好劳保费项目清退返还对于支持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要以待返还劳保费项目清单为基础,用3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相关信息核对、资料完善,达到拨付条件项目及时返还的目的。

(一)信息完善阶段(7月):以清单项目为导向,通过公告、公示和商业查询平台等渠道,完成拨付项目与建筑企业的核对确认。建筑企业名称变更的,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进行认定。建筑企业改制或重组名称变更的,通过改制或重组文件和市场监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证书认定。建筑企业已经注销的不再确认。

(二)资料完善阶段(8月):对不能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可用加盖城建档案馆公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工程结算书作为结算要件。没有拨付手册的,建筑企业应当出具包括基本户开户行、账号和劳保费用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承诺书。

   (三)汇总上报阶段(9月):各市区统筹机构对建筑企业申报的劳保费项目返还资料和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计算返还数额,按时间节点汇总上报省造价服务中心。

 二、组织实施和工作责任

(一)项目所在地统筹机构负责开展实施本次劳保费清退返还百日行动。要主动作为,充分利用自身管理优势,通过协调规划、施工许可证管理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和城建档案馆查找相关信息,为确认项目承包的建筑企业、完善项目返还资料的建筑企业提供便利,确保项目的应返尽返。

(二)省造价服务中心委托省劳保统筹协会发挥协会联系广泛的优势,根据各市区提供劳保费项目清单及收费票据号码承办相关核实事务,指导建筑企业完成返还项目确认、企业名称变更资料完善等相关事项。各市(区)统筹机构要积极支持协会开展此项工作。

(三)建筑企业要按照行动要求,在市区统筹机构和协会的的指导下,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向项目所在地统筹机构提交返还拨付申请报告,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项目返还资料。

 三、相关要求

(一)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决定以协会为依托,吸收有关市区资深人员组成专家组,每月组织一次会议,对资料信息不完备、存在纠纷等复杂项目能否返还进行论证提出确认意见。

(二)在开展劳保费项目清退过程中,一定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要增强防风险意识,防止违规套取资金情况的发生。对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或个人,要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告。

造价服务中心联系人:昌琳    87433296  13991350153

                           贺渤伦 87402991   15529550005

劳保统筹协会联系人:魏长彦 87271433 13319160526

                           贺治军 87271433 15991754998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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